
原药、制剂分不清!某公司不实申报出口农药商品被处罚
发布时间:2025-7-18 15:05:05 来源:农民兄弟
日前,温州某贸易公司因向海关不实申报出口农药商品种类被处罚。
经海关调查,该公司委托上海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,于2025年4月15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共计两票货物,申报商品名称均为80%除草定可湿性粉剂,申报数量分别为7000千克、7500千克,申报价格分别为78400美元、84000美元,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808931990,报关单号分别为222920250001328063、222920250001328079。经查,上述两票货物实际均为96%除草定原药,出口需提供《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》。
经计核,上述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158715.44元。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三项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一)》第八条第七项第一目、第九条第二项、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,洋山海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罚款人民币5.7万元。
编辑人员:马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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